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加强全区湿地保护,经调查核实,现将拟发布的东湖高新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向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27-87459137
联 系 人:东湖高新区园林和林业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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