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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 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25-10-15 09:59
  • 来源: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各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经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本年度国家级新申报对象仅限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两类,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应满足《办法》规定条件,且已列入省级绿色工厂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需按要求开展对标自评价工作。

(二)重点行业。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工信部确定的53个重点行业(详见附件),其他行业按非重点行业申报。

(三)评价方法。采用自评价方式申报。申报单位需对照最新评价要求,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自评价。重点行业企业按行业要求评价,非重点行业企业依据通则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于2025年10月20日(周一)下午17:00前登录平台完成自评价填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平台提供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引视频,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现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已公告移出除外)登录平台,对照新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须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由区企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逐级推荐至市级经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三)请各申报单位2025年10月20(周一)下午17:00前将推荐材料(含汇总表)报送至区企服局,包括:

1.新申报企业:平台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包含基本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附件2、附件3汇总表word可编辑版本);

2.已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企业通过平台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资料。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节能处85316932

区企服局电力科65563310、67880595

  箱:donghuqifu@163.com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5/art_9c838fbd691549e1a1352e2d3d72483e.html

附件2-2025年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自评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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