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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 2025-10-30 16:54
  • 来源: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面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领域实际需求,聚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等难点问题,共设立28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组成联合体申报。每家单位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具备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以及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企业根据申报要求,

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至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二)推荐审核:我局形式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附件3),并按程序统一报送。

(三)截止时间: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3(周一)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节能处:85316932

区企服局电力科:65563310、67880595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五、相关事项

请各企业积极申报,我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对入围及优胜单位,国家和地方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予以支持。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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