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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6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创新成果类)的通知

  • 2026-09-09 15:24
  • 来源: 园区办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湖北省、武汉市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提质增效、强链聚能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突破性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518号)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开展东湖高新区2026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创新成果类)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应是依法注册在东湖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主体单位,主要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在过往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药研发。对企业研发持有的1类新药,2025年度获批开展国内临床试验的,对其获批之日起前溯3年内临床前研究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进入国内临床试验后,对其2025年度临床研究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对在研药品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优先审评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2类改良型新药,获批进入国内临床试验后,对其2025年度临床研究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

(三)支持仿制药产业化。对在2025年度获批上市,且研发纳入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药品或国内前三获批的仿制药,在实现产业化后对获批之日起前溯3年内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

(四)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在2025年度获批上市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不含免临床试验的二类医疗器械),以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实现产业化为标准,对其获批之日起前溯3年研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对在研医疗器械被纳入国家、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IIT临床研究。对企业参与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的生物医学新技术,在2025年度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入临床收费应用后,对其前期支出研究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仅支持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支持方向的事项。

(二)支持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申报临床前研发费用补贴的,申报单位需提交药监部门同意进入临床试验的证明材料、该药品临床前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临床试验研发费用的,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试验通知书或作为临床试验申办方的证明、该药品年度临床试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多个产品的,审计报告中需分项归集研发费用。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优先审评审批等工作程序的,需提交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官网信息等凭证。

(三)支持仿制药产业化。对于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仿制药,申报单位需提交纳入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国内前三获批上市的证明材料、药品注册批件、该药品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及产业化凭证等。申报多个产品的,审计报告中需分项归集研发费用。

(四)支持医疗器械研发。申报单位需提交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需额外提交临床试验通知书)、该产品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及产业化凭证等。申报多个产品的,审计报告中需分项归集研发费用。申报纳入国家、湖北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奖励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官网或湖北省药监局官网信息等凭证。

(五)支持IIT临床研究。申报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项目研发费用补贴的,申报单位需提交与临床试验机构的合作协议、机构立项及伦理批件、进入临床研究的相关证明、主管部门批准应用文件、项目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六)以研发费用作为核算基数的相关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研发项目单独核算原则,核算口径须与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使用的研发项目费用归集范围保持一致。

(七)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政策条款规定、经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当附送申报项目明细账),及其他佐证材料(企业纳税申报表、重要合同关键页、涉及的大额发票、研发人员工资分摊表、费用归集凭证索引等)。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及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智慧光谷生物城平台(网址:http://www.ibiolake.com网站操作手册见附件),按要求注册、提交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01517:00,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放弃申报。

生物城会同各子园区公司进行网上形式审查,结果通过系统告知申报单位,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可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撤回或修改后,于线上申报受理截止日前重新提交。

(二)线下复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园区公司从系统中导出审核项目明细出具推荐函并报送生物城,由生物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三)现场走访核查。生物城会同子园区公司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走访核查,未通过现场核查的项目,申报资金不予拨付。

(四)资金拨付。生物城结合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按照《东湖高新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办理资金拨付。

五、联系方式

(一)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7-8720501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韩天宇  15926620227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B11205

(二)光谷生物城子园区

生物创新园:

联系人:丁楠   联系电话:18671367100

生物医药园:

联系人:姚秀平 联系电话:18717139278

医疗器械园:

联系人:余侃联系电话:027-5923383817507124201

生物农业园:

联系人:熊乐颜手机:15387018965

附件:1. 生物医药产业资金申报操作手册

      2. 申报承诺书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2026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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